Loh Gwo Burne 於 2008 年至 2013 年間擔任格拉納再也國會議員。(檔案照片)
吉隆坡:前格拉納再也國會議員 Loh Gwo Burne 曾錄下引發 VK Lingam 法官操縱醜聞的影片,他日前在高院訴訟中勝訴,其弟要求撤銷他作為已故父親遺產執行人資格的訴請遭駁回。
司法專員 Moh Kok Wai 表示,雖然 Gwo Burne 在管理遺產方面存在缺失,但原告未能證明其有不誠實、缺乏忠誠或無能力等情形,足以構成撤銷遺囑指定之執行人的理由。
法官指出,法院在行使撤銷執行人權力時極為謹慎,因為此舉將推翻死者對管理人的選擇。
「僅憑受益人之間的意見分歧、行政缺失或家庭關係緊張並不足夠,除非執行人的行為危及遺產安全,或顯示出不誠實、無能力或缺乏忠誠,」他在本週早些時候發布的判決書中說道。
該訴訟由三兄弟中最年幼的 Loh Gwo Fynne 提起,他指控 Gwo Burne 未能妥善管理已故父親 Loh Mui Fah 的遺產。
他指稱存在長期延誤、未能提供適當賬目、隱瞞資訊、不當管理遺產資產以及違反受託責任等行為。
Gwo Fynne 還聲稱,其兄在 2019 年獲得遺囑認證後未及時通知他,儘管多次要求仍未提供銀行對帳單或適當的財務記錄,並允許遺產資金通過個人銀行帳戶流轉。
Gwo Burne 否認任何不當行為,他表示遺產情況複雜,負擔沉重債務,且因父親指示他進行的訴訟而變得更加複雜。
他還提及新冠疫情造成的干擾,並表示其弟反覆採取法律行動進一步延遲了管理程序。
Moh 認可 Gwo Burne 本應與受益人更公開地溝通,並在獲得遺囑認證後通知其弟。
然而,他指出溝通不良本身並不構成不誠實或行為不當。
「法院關注的並非管理是否完美無缺,而是這些缺失是否揭示出足以證明採取撤銷這一嚴厲補救措施正當性的不誠實、無能力或缺乏忠誠,」他說。
雖然拒絕撤銷 Gwo Burne 的執行人資格,但法官強調,執行人負有持續確保對受益人透明度和問責制的義務。
他表示,該遺產已管理數年,僅提供敘述性更新已不再足夠。
Moh 命令 Gwo Burne 編製適當的遺產賬目,包括經核實的資產清單、全面的負債聲明、詳細的收入和支出記錄,以及在必要時提供支持性銀行對帳單。
Yong Yee Yen 和 Roger Lo 代表 Gwo Fynne,Walston Wai 和 Ramesh Ravichandran 則代表 Gwo Burne 出庭。
Gwo Burne 於 2008 年至 2013 年間擔任格拉納再也國會議員。
2007 年,他秘密錄製 Lingam 似乎與一名高級法官非法策劃任命頂層法官的影片進入公眾視野後,他便在全國嶄露頭角。
這場爭議導致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提出了多項建議,其中之一是設立司法任命委員會以推薦晉升法官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