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聯邦法院駁回了與$JENNER加密貨幣代幣相關的所有證券訴訟後,Caitlyn Jenner贏得了訴訟。
首席原告Lee Greenfield曾起訴Jenner及其經紀人Sophia Hutchins,指控該代幣為未註冊證券。
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於2026年4月16日裁定,這個基於以太坊的代幣不符合證券的法律定義。Greenfield在這項投資中損失了超過40,000美元。
法院應用了長期存在的Howey測試來確定$JENNER代幣是否符合投資契約的資格。
該測試需要證明存在共同企業以及從他人努力中獲利的期望。Greenfield無法滿足任何一項要求,法院帶有偏見地駁回了證券法訴訟。
Greenfield辯稱,所有代幣持有者經歷了相同的百分比漲跌,證明了橫向共同性。
法院不同意,表示平行價格波動不能替代投資者資金的匯集。SAC本身承認,像$JENNER代幣這樣的加密貨幣"除了作為價值儲存和轉移之外缺乏效用"。
Jenner和Hutchins沒有對$JENNER代幣做出任何開發承諾。被告明確將其描述為"以太坊區塊鏈上的迷因幣,僅用於娛樂目的"。沒有籌集資金來建立與該代幣相關的任何產品、軟體或生態系統。
Jenner的宣傳包括一張AI生成的推文圖片,圖中她穿著"JENNER ETH"T恤並舉著美國國旗。
圖片中的一名群眾舉著標語寫道:"讓我們讓每個人都富有!"Hutchins進一步宣傳該項目,吹捧Jenner"為項目帶來關注和投資者"的能力,並引用了她的獎項、名氣和強大的人脈關係。
法院裁定,僅憑宣傳活動無法取代證券法所要求的資金匯集結構。
Greenfield還追求縱向共同性,指出Jenner持有超過2000萬枚$JENNER代幣。他辯稱她的財務利益將她的命運與投資者的命運直接聯繫在一起。法院發現並非如此,引用她3%的交易稅作為對Jenner有利的決定性因素。
在Twitter Spaces聊天期間,Jenner表示稅收收入將用於Trump競選捐款、回購和營銷。
當一位X用戶反對,寫道:"用一半的稅收進行回購。社群不喜歡只資助Trump。一半一半會更公平",Jenner回應:"不是所有稅收都用於Trump。
當我們達到5000萬市值時將進行首次分配。而且從未說過會是全部。一些已用於回購、營銷等。"法院認為這些陳述過於模糊,不構成有意義的管理承諾。
關鍵的是,無論投資者是否獲利,稅收都會在每筆交易中支付給Jenner。根據第九巡迴法院在Brodt v. Bache & Co.案中的裁決,推廣者必須分擔投資者的損失才能存在縱向共同性。
法院指出,Jenner"為自己保留了數十萬美元的稅收收入,即使Greenfield和其他人的投資幾乎變得一文不值"。由於Jenner沒有面臨與投資者結果相關的下行風險,因此不符合縱向共同性標準。
由於沒有可行的聯邦訴訟,法院拒絕對Greenfield的州法律詐欺和準契約訴訟進行管轄。這些訴訟被無偏見駁回,允許他在加州州法院重新提起訴訟。
法院還拒絕了任何進一步修改證券法訴訟的嘗試,認為此類修改將是徒勞的。Jenner的法律勝利在名人推廣的迷因幣和受監管的證券之間劃出了明確的法律界限。
本文《Caitlyn Jenner Wins $JENNER Memecoin Lawsuit as Federal Court Rules Token Is Not a Security》首次發表於Blockonomi。

